为推动农业机械化向全程全面高质高效转型升级,我省日前部署农机购置补贴方案,确定11个大类、26个小类、84个品目为补贴范围,同时继续支持高端、复式、智能产品农机具纳入省补贴范围,不断提升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实施的精准化、规范化、便利化水平。
我省明确,农机补贴要聚焦农业稳产保供工作。将粮食、生猪等重要农产品生产所需的先进适用机具全部列入补贴范围,应补尽补。根据产业需求,逐步将育秧、烘干、标准化猪舍、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等方面成套设施装备纳入农机新产品购置补贴试点范围。全面支持农机创新产品列入补贴范围,推动水稻育秧成套设施装备、粮食烘干机配套设施装备、标准化养殖成套设施装备等试点工作,全面开展植保无人驾驶航空器购置补贴工作。
持续优化机具补贴标准。方案指出,加大粮食生产薄弱环节、丘陵山区特色农业生产急需机具和高端、复式、智能农机产品的支持力度,提升重点机具补贴额度。单机补贴限额原则上不超过5万元,成套设施装备单套补贴限额不超过60万元。对省内保有量明显过多、技术相对落后的轮式拖拉机等机具品目,到2023年将其补贴额测算比例降低至15%及以下,并将部分低价值机具退出补贴范围。
加强农机科技自主创新。我省将积极推广使用国产北斗智能终端设备,推动更多应用“北斗+”和“+北斗”模式。推动开展农机专项鉴定,加快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农机创新产品取得补贴资质条件步伐。
补贴对象为从事农业生产的个人和农业生产经营组织,补贴流程上按照“自主购机、定额补贴、先购后补、县级结算、直补到卡(户)”方式实施。购机者自主选择购买机具,按照市场化原则自行与农机产销企业协商确定购机价格与支付方式。购机完成后,购机者自主向当地农业农村部门提出补贴资金申领事项,签署告知承诺书,承诺购买行为、发票购机价格等信息真实有效,按照相关规定申办补贴。(记者李越)
青海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五十五号)青海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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