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新闻网·大美青海客户端讯 10月29日,中央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农业农村部、中央宣传部、民政部、司法部、国家乡村振兴局公布第二批全国乡村治理示范村镇名单。青海省海东市互助土族自治县五峰镇被认定为第二批全国乡村治理示范乡镇,乐都区寿乐镇王佛寺村和化隆回族自治县扎巴镇本康沟村被认定为第二批全国乡村治理示范村。
据了解,近年来,各地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扎实推进党组织领导的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乡村治理体系建设,乡村治理能力和水平显著提高。为进一步发挥典型的示范引领作用,中央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农业农村部、中央宣传部、民政部、司法部、国家乡村振兴局今年开展了第二批全国乡村治理示范村镇创建工作。在各地创建并推荐上报的基础上,经复核和公示,中央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农业农村部、中央宣传部、民政部、司法部、国家乡村振兴局共同研究,认定全国100个乡(镇)为第二批全国乡村治理示范乡镇,994个村(嘎查)为第二批全国乡村治理示范村。
示范村镇是乡村治理的全国样板,各示范乡镇将进一步完善乡村治理工作机制,加强基层管理服务和公共权力监督,规范村级组织工作事务,切实减轻村级组织负担,把乡镇建成乡村治理中心、农村服务中心、乡村经济中心。各示范村将进一步加强村党组织建设,充分发挥自治组织作用,丰富村民议事协商形式,推进农村移风易俗和文明乡风建设,加强法治乡村、平安乡村建设,探索创新乡村治理方式,健全党组织领导的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乡村治理体系,大力建设充满活力、和谐有序的乡村社会。
下一步,各地将深入发掘示范村镇的经验做法,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推介,广泛组织学习交流活动,用身边的榜样带动面上乡村治理体系建设。同时,进一步落实工作责任,健全机制,创新方式,强化保障,深入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善治乡村建设,为乡村全面振兴夯实治理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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