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新闻网·大美青海客户端讯 2021年12月31日,省民政厅传来喜讯,经省委、省政府同意,省民政厅、省财政厅联合下发《关于在“两节”期间为城乡困难群众发放一次性生活补贴的通知》,为全省困难群众发放一次性生活补贴。
此次发放标准为:城市低保对象每人500元,农村低保对象、特困供养对象每人400元,享受国家抚恤补助的重点优抚对象和新中国成立前老党员每人560元。本次补贴将发放1.56亿元,惠及全省城乡困难群众36.95万人,于2022年1月10日前将一次性生活补贴资金足额发放到位。
多年来,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困难群众生活保障工作,各项措施密集出台,资金投入持续加大,全力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民生保障的安全防线进一步筑牢。经统计,我省自2011年首次发放两节一次性生活补贴以来,已连续十一年在两节期间为城乡困难群众发放一次性生活补贴。累计为634.94万人次城乡困难群众发放两节一次性生活补贴18.38亿元。
此次发放两节一次性生活补贴,充分体现了省委、省政府对城乡困难群众的关怀,发挥了积极作用。为确保全省困难群众能够度过一个欢乐、祥和的春节,省民政厅将密切关注其他低收入群体的生活状况,对于其中有特殊困难的人员和家庭,及时通过临时救助等途径予以解决。
标签: 困难群众补贴10日前发放到位 青海新闻网
青海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五十五号)青海新闻网
青海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免职名单(2022年1月13日青海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
青海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免职名单(2022年1月13日青海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
青海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接受开哇辞去青海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社会建设委员会主任委员、青...
青海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接受王光谦辞去青海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职务的请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