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委十三届十一次全会强调,要稳步推进乡村振兴和城乡融合联动发展。乡村振兴和城乡融合发展是互促互进的,乡村振兴需要各类资源、要素在城乡间的自由流动互通,城乡融合发展离不开乡村振兴。我们要不断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在提高特色优质农畜产品生产能力、实施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五年行动、推进高原美丽城镇示范省建设等方面下功夫,促进农业高质高效、乡村宜居宜业、农民富裕富足。
脱贫摘帽不是终点,而是新生活、新奋斗的起点。尽管“三农”工作重心已历史性转移到全面推进乡村振兴上来,但也要清醒认识到,脱贫地区防止返贫任务仍然艰巨繁重。
要以更大力度、更实举措加强对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户、突发严重困难户的动态监测和精准帮扶;全面落实国家和省级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帮扶措施。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建设美丽宜居乡村,是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一项重要任务。要因地制宜、实事求是,扎实推进农村“厕所革命”;全力开展农村生活污水垃圾治理攻坚行动;不断改善人居环境,提升村容村貌;多举措做好化肥农药减量增效,落实新一轮草原生态奖补政策,整县推进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农业面源污染治理、秸秆综合利用和可降解地膜推广使用。
没有农业农村现代化,就没有整个国家现代化。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指出,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强化以工补农、以城带乡,推动形成工农互促、城乡互补、协调发展、共同繁荣的新型工农城乡关系,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统筹城乡融合发展与乡村振兴已经成为“十四五”时期的重要内容。要做好质量兴农、绿色兴农、科技兴农的文章,坚持提质、稳量、补链、扩输并举,开展稳油强菜扩饲、牧业提质增效、优势种业振兴、特色产业全链条发展行动,加快产业集群和国家级现代产业园、农业现代化示范区建设等,不断提高特色优质农畜产品生产能力,逐步建立稳定的输出机制和渠道。城镇上接城市、下连农村,在城乡融合发展中有着独特的地位和作用。要尊重城镇发展规律,保护好绿色发展体系和历史文化遗产,科学有序实施城市更新行动,扎实开展乡村建设行动,让美丽城镇与美丽城市、美丽乡村美美与共、各美其美。
乡村振兴战略与城乡融合发展互为支撑、互相推动。城乡融合发展为乡村振兴创造了发展条件、提供了发展路径;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补齐了城乡融合中的关键短板。我们要拉高标杆、勇于探索,抓重点、补短板、强弱项,走出一条符合青海实际的新时代乡村振兴新路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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