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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新闻网·大美青海客户端讯 9月1日,记者了解到,由青海省民政厅印发的《关于开展特殊困难老年人巡访关爱服务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提出,2022年底前,完成特殊困难老年人月探访率达到100%的工作目标,让每一位老年人都能生活得安心、静心、舒心。
《实施意见》提出,通过建立巡访关爱机制,完善老年人养老需求信息库,提供个性化、多元化、精准化服务,确保老年人高质量生活;着力完善关爱服务网络,不断提升关爱服务能力,兜牢养老服务安全底线,保障特殊困难老年人基本养老服务需求。
《实施意见》明确,巡访关爱的服务对象为分散供养特困老年人,低保及低保边缘、低收入家庭老年人,空巢、留守、失能、残疾、高龄老年人和计划生育特殊家庭老年人。进一步补充了不享受政府购买养老服务的居家养老的老年人群体,基本实现了兜底性养老服务网络。巡访关爱服务重点从健康、经济、安全、需求和特殊情况五方面开展,依托全国养老服务信息系统等信息服务平台建立特殊困难老年人信息台账。
《实施意见》创新社区与社会组织、社会工作者、社区志愿者、社会慈善资源联动机制,形成群众性自治组织、社会救助服务人员、村(社区)社会救助协理员、基层老年协会、业主委员会、网格员、家庭医生、养老服务人员、社会工作者、志愿者、老党员、低龄健康老年人、亲属邻里等共同参与的巡访关爱力量,全省正在加快建立健全特殊困难老年人关爱服务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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