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山市曹妃甸区新冠肺炎
疫情防控工作总指挥部办公室
疫情防控个人责任告知书
当前,国内疫情零星散发和局部输入扩散情况交织,加之奥密克戎毒株传染性强、传播速度快,稍有不慎极易造成社区隐匿传播,疫情防控形势依然严峻复杂。我区区位特殊,生产企业、在建项目多,港口码头、停泊货轮多,随着我区转入常态化防控,对外经济交流合作快速回升,外来人员、车辆来往密集,疫情防控更容不得丝毫放松。强化疫情防控,重点就是压实属地、行业、单位和个人“四方责任”,其中,个人责任最为朴素也最为重要。积极参与疫情防控,当好自己健康和他人健康“第一责任人”,既是公民法定义务,也是道德责任。为扎实落实“外防输入、内防反弹”总策略和“动态清零”总方针,坚决阻断并消除疫情输入和传播风险,保障广大居民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现就强化疫情防控“个人责任”落实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严格履行个人报告责任。由唐山市以外来(返)曹人员第一时间通过电话、委托亲友或河北健康码小程序等形式,主动向所在村队、社区报备,如实报告个人情况,积极配合场镇、街道建立来(返)曹人员信息库。中高风险地区非必要不返曹。返回时需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搭乘飞机、火车、长途客车或自驾等方式抵唐后,主动配合机场、车站、国省干道及高速路口疫情防控检查站查验及登记信息,就地进行一次免费核酸检测,入曹后48小时内再自费进行一次核酸检测,结果及时告知所在村队、单位或住宿酒店,结果未出前自主居家健康监测,不前往人员密集场所,尽量不与他人接触。凡不履行个人报告责任造成严重后果的,一律依法依规追究个人法律责任。
二、严格履行个人配合责任。协助、配合、服从所属园区、场镇(街道)、村队(社区)和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指挥和安排,依法接受传染病预防机构、医疗机构有关传染病的调查、检验、采集样本、隔离治疗等预防、控制措施,如实提供有关情况,进入公共场所时主动配合做好佩戴口罩、登记、扫码、亮码、体温检测等。集中隔离人员不出隔离房间,居家医学观察人员足不出户,居家健康监测人员非必要不出门。凡不履行个人配合责任造成严重后果的,一律依法依规追究个人法律责任。
三、严格履行个人防护责任。切实提高个人防护意识,主动自觉全程接种新冠疫苗及加强针,尽量减少外出、不扎堆、不聚集;出行时规范佩戴口罩,保持安全社交距离;勤洗手、常通风,坚持良好的卫生习惯和健康生活方式。如出现发热、干咳、嗅觉味觉减退等不适症状,第一时间前往就近的发热门诊(诊室)进行排查和诊疗,就医过程中佩戴口罩并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凡不履行个人防护责任造成严重后果的,一律依法依规追究个人法律责任。
四、严格履行个人监督责任。主动学习疫情防控知识,强化防控意识,带头和引导身边人积极支持配合疫情防控;不信谣、不传谣,不散布虚假信息,自觉抵制谣言。若发现市外来(返)曹人员没有报备、隐瞒旅居史和身体健康情况、不落实常态化防控要求、不遵守居家健康监测规定、不服从相关单位部门管理、违规举办聚集性活动、散播虚假信息等行为,请及时向所在村队(社区)、属地园区、场镇(街道)或区防疫办举报。凡因知情不报或帮助他人隐瞒疫情防控信息等行为造成严重后果的,一律依法依规追究个人法律责任。
唐山市曹妃甸区新冠肺炎
疫情防控工作总指挥部办公室
2022年4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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