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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图片)
2023年度城乡低保
特困“两癌”患病妇女救助
开始申报啦!
一起来看详情!
按照省、市妇联工作要求,现组织开展路南区城乡低收入妇女“两癌”救助项目申报工作,由符合条件的城乡低收入“两癌”患病妇女提出救助申请,并带上所需材料到所在村(社区)妇联进行登记申报。
申报对象
申报对象为截至2023年3月10日,原则上为民政、乡村振兴等部门认定,且经过有诊断资质的医疗机构确诊的、患有宫颈浸润癌IIB以上或乳腺浸润癌的我省农村和城镇低保、特困妇女。在对申请救助的低保、特困妇女实现救助全覆盖的基础上,救助范围可扩大至易返贫致贫、因病因灾因意外事故导致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的低收入“两癌”患病妇女。
申报程序
1、低保特困“两癌”患病妇女救助根据自愿申请原则,由符合条件的“两癌”患病妇女提出救助申请,准确、如实、完整地填写“两癌”救助个人申报表,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身份证复印件、病种病情证明、低保或特困证明等)。
2、村(社区)、镇(街)妇联负责具体指导做好救助申报工作,并收集汇总申报对象名单、人数以及申报材料,上报至区级妇联。
所需材料
1、个人申报表(电子版请通过以下链接下载)
2、身份证复印件(正反两面复印)
3、病种病情证明(县级以上医院出具的有宫颈浸润癌IIB以上或乳腺浸润癌的诊断书、病历首页或出院记录等)
4、患病妇女本人是低保、特困人员需提供低保证、特困证复印件
扫描下方二维获取2023年度河北省“两癌”患病妇女救助个人申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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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已获得过“两癌”救助金1万元的人员不再重复救助;以前年度已申报但未救助过的人员,需重新申报并提交审核相关材料;符合申报条件的申请人不能确保100%救助;申报时间截止到2023年3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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