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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网讯(记者 夏胜为)“无法提供部分项目分析原始记录”“一份电子数据文件修改时间早于分析时间”“被责令整改期间仍擅自对外出具检验数据”……近日,省生态环境厅、省市场监管局联合通报安徽省皖创环境检测有限公司环境监测数据弄虚作假行为调查处理情况。
今年3月,有群众反映安徽省皖创环境检测有限公司存在滥用资质、出具虚假检测报告等问题。省生态环境厅、省市场监管局随即联合核查,发现该公司存在环境监测数据弄虚作假行为,相关情况现场移交属地生态环境部门、市场监管部门进一步调查处理。目前,属地监管部门已查实相关违法行为并依法依规予以处罚。
经查,该公司出具的多份检测报告,无法提供化学需氧量、氨氮等项目的分析原始记录;一份样品离子色谱分析电子数据文件修改时间早于创建时间和分析时间;多份检测报告中,颗粒物项目检测使用的恒温恒湿称量系统中无相应电子记录;在用的低浓度颗粒物采样头数量明显少于其出具的编号为AHVC-2112009的检测报告及原始记录中2021年12月4日当天采集的低浓度颗粒物样品数量。
此外,2020年10月15日,界首市市场监管局根据2020年阜阳市环保类检验检测机构监督检查结果,对该公司作出“责令整改、暂停出报告”的行政处罚决定,但该公司在2020年10月16日至2020年11月26日仍擅自对外出具检验数据、结果。
属地生态环境部门、市场监管部门联合调查,认定该公司存在篡改、伪造监测数据行为。属地生态环境部门作出行政处罚决定:责令该公司停业整顿,处22.5万元罚款,对该公司主要负责人处4.64万元罚款。两部门责令该公司收回涉案的全部检测报告,并将该公司环境监测数据弄虚作假行为处罚信息推送至信用中国平台。
省生态环境厅有关负责人表示,将会同省市场监管局持续加强监管力度,保持打假高压态势,严厉打击生态环境监测数据弄虚作假行为;属地监管部门要切实加强辖区内环境检测机构监管,督促环境检测机构严格按照相关技术规范开展业务,确保数据质量。
标签: 环境监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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