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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市园区主导产业涉及钢铁、火电、焦化、石化、水泥、玻璃等重点行业的,应邀请毗邻省份生态环境部门参与园区规划环评审查。审批部门应吸纳毗邻省份部门及专家合理意见。”
这是《苏皖共同建立“2+12”大气污染联防联控机制工作备忘录》中“环评共商”的有关内容。江苏省生态环境厅、安徽省生态环境厅上月共同签署该备忘录,深入推进苏皖两省交界地区12个城市大气污染联防联控。具体举措包括强化规划与建设项目环评共商、强化监测监控与信息共享、强化应急联动与执法监管等。
长三角三省一市地缘相邻、水气相连。从大气污染治理看,空气流动性强,靠一个地方“单打”不行,要奏响“协奏曲”。近年来,三省一市打造绿色美丽长三角,打赢蓝天保卫战是重中之重。我省携手沪苏浙深入推进大气污染防治攻坚,协同强化工业污染治理,协同开展机动车及油品质量提升工作,协同高质量做好重污染天气区域联防联控等。
协同强化工业污染治理,我省深入开展夏季臭氧污染治理和秋冬季大气污染防治攻坚,92条水泥熟料生产线达到地方排放标准,1306万吨钢铁产能完成超低排放改造,65蒸吨以上燃煤锅炉全面实现超低排放等;持续开展重点企业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清单编制修订和绩效分级,全省1.1万家企业纳入应急减排清单管理,5000余家重点行业企业参与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绩效分级管理,安庆石化等16家重点企业达到A级绩效。
协同开展机动车及油品质量提升工作,2019年,我省提前实施轻型汽车“国六”排放标准;2021年7月,省生态环境厅等三部门联合印发《安徽省汽车排放检验与维护(I/M)制度实施方案》,在全省范围内建立规范机动车排放检验与维护制度;2021年以来,以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问题整改、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等为契机,我省积极推动成品油市场监督管理,职能部门严厉打击不合格油品流通,2021年通过专项行动整治非法加油站点1379个。
协同高质量做好重污染天气区域联防联控,三省一市持续完善环境空气质量区域联合会商预警机制,区域41个地级及以上城市空气质量监测数据实现共享。相关部门积极参与国家和长三角重大活动环境空气质量保障及交叉执法。今年7月,苏皖共同推动“2+12”交界地区大气污染联防联控机制建设,强化两省协同作用。
保护生态,生态也会回馈。2021年,长三角地区41个城市平均优良天数比例为86.7%,同比上升1.6个百分点;PM2.5浓度为31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11.4%。
安徽省生态环境厅有关负责人表示,下一步将合力推进长三角区域生态环境保护协作重点工作,持续健全生态环境治理体系,不断夯实长三角绿色发展基础。(记者 夏胜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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