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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网讯(记者 汤超)近日,国家税务总局和财政部联合发布公告,明确自2022年9月1日起,已享受延缓缴纳税费50%的制造业中型企业和延缓缴纳税费100%的制造业小微企业,其已缓缴税费的缓缴期限届满后继续延长4个月。
省税务局及时优化升级信息系统,制造业中小微企业已按规定享受延缓缴纳税费政策的,在延缓缴纳期限届满后,无需任何操作,缓缴期限将自动延长4个月。
据省税务局有关负责人介绍,9月1日至公告发布前,已经缴纳了之前缓缴税费的纳税人,可自愿选择申请办理退税并享受新政。为保证政策精准落地,省税务部门运用税收大数据,第一时间筛选、锁定符合条件的企业,综合运用线上线下宣传途径,确保政策应知尽知、愿享尽享。
省税务局数据显示,今年1月至8月,我省已累计为制造业中小微企业办理缓缴税费190.8亿元。省税务局有关负责人表示,税务部门将继续发挥税收大数据的作用,精准筛选符合享受条件的纳税人缴费人,通过网格化包保服务落细落实各项政策,最大限度释放政策红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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