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当前位置:首页 > 资讯 > 正文

​建立健全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共济保障机制

  • 2022-03-04 08:45:00 来源:安徽新闻网-安徽日报

◎ 建立门诊共济保障机制,职工医保普通门诊费用可报销

◎ 个人账户家庭成员可共济使用

本网讯(记者 朱琳琳)记者3月3日从省医疗保障局获悉,我省近日出台《安徽省建立健全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共济保障机制实施细则》,明确建立门诊共济保障机制,更好地解决职工医保参保人员门诊保障问题,切实减轻医疗费用负担。细则自今年7月1日起施行。

单位缴费部分不再划入个人账户。细则明确,改革个人账户计入办法,全省职工医保在职职工个人账户由个人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计入,计入标准原则上控制在本人参保缴费基数的2%;退休人员个人账户原则上由统筹基金按定额划入,划入额度逐步调整到统筹地区根据本办法实施改革当年基本养老金平均水平的2%左右。单位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全部计入统筹基金。

根据细则,我省通过调整统筹基金和个人账户结构后增加的统筹基金用于建立门诊共济保障机制。参保职工一个自然年度内在定点医疗机构普通门诊发生的以及在符合条件的定点零售药店门诊处方外配购药的政策范围内费用,在职人员的报销比例50%起步,退休人员提高5个百分点。同时,与个人账户计入额度相衔接,按照上年城乡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3%左右设定门槛费,按照5%左右设定封顶线。探索对基层医疗卫生服务机构实行门诊按人头付费、适度拉开不同层级医疗机构支付比例等,引导参保人员在基层首诊就医。

个人账户家庭成员可共济使用。细则提出,职工及其关联的配偶、父母、子女,凭本人的医疗保障凭证(包括居民身份证、社会保障卡、医保电子凭证等)在定点医药机构门诊就医或购药,所发生的医疗费用符合职工个人账户支付范围的,定点医药机构从个人账户中划扣;个人账户不足支付的,由个人支付。同时,将建设完善处方流传、个人账户信息关联等医保信息系统模块,方便职工关联家庭成员信息实现个人账户共济使用,实现门诊异地就医费用直接结算等。

省医疗保障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将加强对个人账户使用、结算等环节的动态审核管理,创新门诊就医服务管理办法,充分运用智能监控系统、实地稽核、引入第三方监管力量等办法,强化对医疗行为和医疗费用的监管,确保基金安全高效、合理使用。

标签: 医疗保险 职工基本

推荐阅读

​建立健全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共济保障机制

◎建立门诊共济保障机制,职工医保普通门诊费用可报销◎个人账户家庭成员可共济使用本网讯(记者朱琳琳...

安徽省技术合同成交额首次步入全国第一方阵

本网讯(记者汪永安)记者3月2日从省科技厅获悉,据科技部火炬中心最新公布的全国输出技术合同数据排名...

1月份“月评十佳”学雷锋志愿服务先进典型评选揭晓

本网讯(记者张岳)日前,记者从省文明办获悉,经专家委员会评选,2022年1月份“月评十佳”学雷锋志愿服...

龙门连续九年群众安全感排名全市第一 建立“村(居)警+最小应急单元”模式

在龙门,一天中总能看到不一样的警色。早上7点,参与护学岗的民警已经在各个学校门前维持秩序;下班高峰...

住皖全国政协委员启程赴京参会

3月3日中午,住皖全国政协委员从合肥乘坐高铁,赴京出席全国政协十三届五次会议。

猜您喜欢

【版权及免责声明】凡注明"转载来源"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的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亚洲品牌网倡导尊重与保护知识产权,如发现本站文章存在内容、版权或其它问题,烦请联系。 联系方式:8 86 239 5@qq.com,我们将及时沟通与处理。

聚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