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记者 朱卓)记者近日从省财政厅获悉,今年1月至5月,省财政下达中央和省级城乡居民医保补助资金289亿元;下达城乡居民医疗救助资金16.4亿元,全面推进我省医疗保障工作。
省财政厅会同医保部门,通过明确救助对象分类、界定救助费用范围、细化三重保障政策、优化经办服务程序等举措,切实减轻我省困难群众和大病患者医疗费用负担,对防范困难群众和大病患者因病致贫返贫、筑牢民生保障底线起到关键作用。
我省将救助对象分为特困人员、低保对象、低保边缘家庭成员、返贫致贫人口、防止返贫监测对象、因病致贫重病患者6类,细化因病致贫重病患者认定条件,对高额医疗费用分类监测预警作出制度安排。同时,对救助对象参加城乡居民医保的个人缴费部分实行分类资助。对特困人员给予全额资助,对低保对象给予80%至90%定额资助,对返贫致贫人口给予70%至80%定额资助,对防止返贫监测对象给予50%定额资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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