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料图片)
本报讯(记者 朱卓)为加强社会保险基金社会监督,鼓励社会公众举报社会保险领域违法违规问题,维护社会保险基金安全,近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联合印发《安徽省社会保险基金监督举报奖励实施办法 (暂行)》。
公民、法人和其他社会组织对本省范围内欺诈骗取、套取或挪用贪占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基金的违法违规问题进行举报并提供相关线索,经查证属实、符合本办法规定的给予奖励。
举报奖励标准按照分段累计的方法,根据查证属实的违法违规行为造成的社会保险基金损失金额,按一定比例给予奖励。同一举报事项累计奖励金额最高不超过10万元。奖励对象原则上应为实名举报者,举报人举报时应提供有效联系方式。匿名举报并希望获得奖励的,应当在举报时主动提供能够辨认其身份的信息及有效联系方式,未提供的视为主动放弃奖励。
标签:
本报讯(记者朱卓)为加强社会保险基金社会监督,鼓励社会公众举报社会保险领域违法违规问题,维护社会...
现行考核指标体系大幅度删减,对标对表沪苏浙同类开发区……省级以上开发区考核评价体系有大变化。记者4...
2022年11月,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听取并审议了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碳达峰碳中和工作情况的...
本网讯(记者彭园园)一粥一饭,当思来之不易。近日,我省部署开展制止餐饮浪费专项执法行动,围绕餐饮...
近日,航拍的芜湖港朱家桥港区国际集装箱码头。本报通讯员王玉实梁华摄RCEP是什么?弄明白这几个英文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