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新闻网·大美青海客户端讯 (记者 崔永焘 报道) 3月25日,省医疗保障局相关负责人在青海省2022年民生实事工程新闻发布会上表示,全省各级医保部门将继续推进个人账户改革,在职职工个人缴费全部计入个人账户。
原来从统筹基金中计入参保职工个人账户的部分,设三年过渡期,今年是改革第2年,按原政策规定的50%计入;2023年起,在职职工不再计入个人账户,全部计入统筹基金,退休人员由统筹基金按2021年全省基本养老金平均水平的2%定额计入。
统筹基金和个人账户结构调整后,增加的统筹基金主要用于建立普通门诊统筹制度,即参保职工一个自然年度内,在三级、二级及以下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零售药店就诊发生的政策范围内的医疗费用,在职职工按50%、60%报销,退休人员较在职职工倾斜提高10%;按照“待遇和缴费相挂钩”的原则,设置三档最高支付限额进行分类保障,2022年,基金最高报销250元、600元、1000元,2023年起,可报销500元、1200元、2000元。
下一步,按照国家部署要求,我省将进一步强化工作督导,加强政策宣传解读,做好舆情预判应对,积极回应社会关切,确保待遇顺畅衔接、平稳过渡,全面完成职工门诊共济保障各项改革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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