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新闻网·大美青海客户端讯 静态管理期间,市民就医问药如何保障?4月21日,记者采访了市医保局,对市民关心的问题进行了解答。
据悉,为全力保障医疗救治,我市积极落实医保政策,将国家卫健委《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诊疗方案》覆盖的药品和医疗服务项目,全部纳入收费项目和医保基金支付范围;同时,向医疗机构拨付周转金,对医疗机构收治新冠肺炎患者发生的医疗费用,不纳入医保总额控制考核指标,确保定点医疗机构不因医保总额预算管理规定影响救治;继续落实对确诊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患者发生的医疗费用在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医疗救助等按政策规定支付后,个人负担部分由财政给予补助,确保患者不因费用问题得不到及时救治;对实施按疾病诊断相关分组(DRG)付费的医疗机构延长医保基金结算清单上传时间,确保医疗机构基金结算不因疫情受到影响。
此外,继续执行放宽慢性病患者门诊处方用药量,将原来门诊处方用药量由不超过8周延长到3个月。对门诊特殊病慢性病患者实行“长处方”医保报付政策。有效减少疫情期间慢性病特殊病患者特别是中老年人到医疗机构开药就诊次数,最大限度减少公共场所病毒交叉感染的风险。
静态管理期间,市民是否可以正常刷卡购药?连日来,市医保局对我市定点医药机构进行检查,当前医保信息系统畅通,群众可放心刷卡购药;口罩消杀用品货源充足,价格平稳。截至目前,我市定点药店营业372家,未营业178家,足以满足主城区群众购药需求。
那么医保业务如何办理?据介绍,我市医保经办机构充分发挥“互联网+医保”作用,推进医保经办工作“不见面”服务,推行“线上办”“延后办”“网络办”“电话办”等非接触办理模式,参保单位、个人、两定医药机构可通过企业微信、微信群、QQ群、电话等多渠道办理相关业务;鼓励参保人员直接结算异地就医医疗费用,尽量减少现金垫付医疗费用。参保人员在省外发生的住院、普通门诊、购药相关费用均可办理备案后通过医保电子凭证(刷卡)直接结算,因特殊原因现金垫付后需报销的,单位经办人可适当延期办理,各级医保经办部门将根据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加快现金医疗费用审核进度。因病情确需转诊异地就医的人员,可通过业务电话、电子邮箱等方式办理相关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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